澳洲10年一度翻修《動物研究準則》擬納入甲殼類 實驗動物手術限獸醫

澳洲正考慮將甲殼類納入《科學目的動物照護與使用澳洲準則》中的動物定義。圖片來源/Shane Ayong

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澳洲正啟動「十年一度」的動物研究與教學倫理準則大盤點。澳洲國家健康與醫學研究委員會(NHMRC)近期公開徵詢意見,檢討現行《科學目的動物照護與使用澳洲準則》(Australian code for the care and use of animals for scientific purposes;2013 年第 8 版、2021 年更新)在「動物感知能力(sentience)」認定、替代方法推進、透明問責等議題上的不足;其中最受關注的爭點,包含是否應在中小學教學中停止使用動物、把螃蟹龍蝦等甲殼類納入準則「動物」定義,以及規定實驗動物手術須由專業獸醫執行等。

此次檢討的一大關鍵,是準則對「動物」範圍可能擴張至十足目甲殼類(decapods)——包括螃蟹、龍蝦、蝦等。NHMRC 的諮詢文件明列「修訂動物定義以納入十足目」為重要議題之一,並將「如何在審查與決策中納入動物感知能力」列為同等層級的核心題目。

這意味著,未來若十足目被正式寫入準則,涉及此類物種的研究、試驗或教學操作,可能需比照現行對脊椎動物的倫理審查與減痛規範,對水產、海洋生物及相關教學領域都可能帶來實務衝擊。

另一個引爆討論的議題,是準則是否應更嚴格限制、甚至在中小學教學情境中停止使用活體動物。NHMRC 的諮詢重點直接點名「準則在教學上的適用,特別是小學與中學」;外界解讀,這將牽動傳統解剖、示範性手術或飼養展示等教學方式,是否應由數位模擬、模型、影像資料、人體(或非動物)資料等替代方案接手。

關於「手術一定要由專業獸醫執行」的提案,也在此次檢討中浮上檯面。現階段,學術研究者仍可進行動物手術,澳洲《科學目的動物照護與使用澳洲準則》(第 8 版,2021 更新)明寫:執行程序的人要「有能力」,否則就要在「具備能力者的直接監督」下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澳洲動物研究與教學管制,除了 NHMRC 準則提供全國共同框架外,實際仍由各州與領地法規、機構許可與動物倫理委員會(AEC)運作來落地執行。也因此,外界關注此次檢討能否同步強化「透明度、問責與監督」:例如研究機構揭露程度、外部審查機制、以及對違規的處置一致性等,避免準則更新後仍停留在「各做各的」。

依 NHMRC 公開資訊,這次檢討將透過公開意見蒐集推進,並預告第 9 版準則草案可望在 2026 年下半年進一步公開諮詢。

在動物感知能力研究、替代試驗技術快速進展、社會對動物研究期待更透明的背景下,澳洲這波「十年一修」不只是在修字句,更可能重新劃定:哪些動物該被保護、哪些用途仍被允許、以及研究與教學到底要付出多大的倫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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