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12夜」成案掀對決 反制案附議破9千

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恢復「限期收容(12夜)」機制,通過成案門檻後,隨即出現「拒絕恢復12夜」反制提案。圖片來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記者 吳昱賢/報導

流浪動物「零撲殺」政策上路將滿十年,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點子)近日掀起罕見的正反對決。民眾郭均庭6月26日提案「檢討零撲殺政策、恢復限期收容(12夜)機制,並精準落實人道安樂死」,短短11天衝破5,000人附議門檻,於7月8日正式成案,主管機關農業部須在9月8日前公開回應。反對民眾「昭昭」隨即於7月7日發起「拒絕恢復12夜」反制提案,8日通過檢核進入附議階段後火速跨過門檻,截至7月13日附議人數已突破9,400人,反超正方提案的6,200餘人,兩案形成隔空交鋒的局面。

「12夜」一詞源自2013年紀錄片《十二夜》,該片揭露公立收容所犬隻收容12天無人認領即遭撲殺的處境,創下逾新台幣6,000萬元票房,掀起社會對流浪動物議題的關注。2015年1月《動物保護法》修法,自2017年2月6日起,全國公立收容所不得撲殺「經通知或公告逾12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處置」的動物,僅保留人道安樂死機制,台灣自此邁入「零撲殺」時代。然而配套措施未能到位,公立收容所長期超載,部分遊蕩犬貓侵擾野生動物頻傳,成為此次提案的導火線。

提案人郭均庭指出,零撲殺政策原意出於人道,但在源頭絕育(TNVR)趕不上繁殖速度、惡意棄養重罰難以落實、野外人為餵養氾濫的現狀下,政策已步入死胡同,帶來收容所爆滿形同「終身監禁」、本土野生動物遭受生態浩劫、地方財政與基層人力崩潰三大危機。提案提出三大訴求:恢復限期收容機制,收容期調整為12至30天,無人認領且經評估、獸醫確認後執行人道安樂死;制定分級與優先人道處置標準,優先處置具高度攻擊性、患法定傳染病或重病,以及自石虎棲地等生態敏感區移置的無主犬貓;並明定「餵養即飼主」,固定定點、固定頻率的餵養者視為實質飼主,若動物造成生態破壞、傷人或車禍,須負民、刑事責任。

郭均庭表示:「我提出連署不是因為討厭貓狗,而是希望社會正視這些不能再被忽視的壓力。」她坦言重啟限期收容是沉重且殘忍的議題,但若不面對收容所週轉問題,最終結果就是地方政府不敢捕捉、不願處理,放任犬貓在野外繁殖,進一步壓迫本土物種。她強調:「不要讓沒有配套的善意,最後變成台灣原生種的災難。」

反制提案人昭昭則在提案中寫道:「看到有人提議說要恢復12夜就覺得心寒」,她認為不能只用撲殺解決問題,「不然以前還有12夜的時候,怎麼還是有那麼多流浪犬貓」。該案僅以短短數百字提案,卻在附議階段開放後數日內湧入逾9,400人附議,聲勢一度超越正方,顯示議題的高度爭議性。

長期研究收容動物福利、犬隻族群管理的中興大學獸醫學系鄧紫云副教授在臉書撰文指出,台灣實施的一直是「零撲殺」而非「零安樂」,兩者方法相同、目的不同:安樂死是為終止動物持續的疼痛與負向情緒,若僅因收容期滿而人道處死,只能稱為「人道死亡」,不應混用名詞誤導大眾。

她主張,安樂死的判斷不應建立於收容天數,而應由獸醫師、行為專業人員與照養團隊共同評估動物的生理與心理福利狀態。他指出,公立收容所長期收容的多為成年中大型犬,認養機會低,且收容時間越長福利越惡化、越難被認養,形成惡性循環;在資源有限下,持續投入資源於生活品質不斷下降的動物,反而排擠其他高認養潛力犬隻的醫療與送養資源。對從未與人互動的成年野犬而言,收容本身即是巨大壓力,及早評估安樂死可能才是對個體與群體福利較好的選擇。

她同時認為,現行農業部安樂死準則門檻偏高,忽略動物長期恐懼、焦慮等心理受苦;評估應同時考量當下福利狀態、可投入資源與預後改善機會三項條件,且任何安樂死決策都必須在醫療、行為介入與送養機會皆已窮盡後才具倫理正當性。他強調:「只有安樂死無法解決收容與遊蕩犬問題;但沒有正常化、專業化的安樂死,許多收容動物也可能永遠等不到真正的『安樂』。」

依平臺規定,已成案的「恢復12夜」提案,農業部須在兩個月內研議並公開回應;「拒絕恢復12夜」案跨過門檻後,農業部也將面對兩份方向相反的民意,如何在動物福利、生態保育與收容量能之間取得平衡,將是零撲殺政策實施十年來最嚴峻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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