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紐約州議會今年春天以跨黨派票數通過A5850/S3629-A法案,禁止熊、大型貓科動物、非人靈長類、袋鼠與沙袋鼠參與巡迴表演,目前待州長霍楚(Kathy Hochul)簽署或否決。這項法案自2017年起幾乎每個會期都被提出,今年才在兩院過關。紐約市議會(New York City Council)也在22日通過中央公園馬車禁令。
法案由州眾議員葛立克(Deborah Glick)與州參議員費南德茲(Nathalia Fernandez)提出,州眾議院4月28日以100比38通過,州參議院5月5日以54比8通過。
法條只管五類動物:貓科(家貓除外)、熊科、非人靈長類、袋鼠、沙袋鼠,以及牠們的雜交種。清單是逐項列舉的,所以沒列到的野生動物都不受這條法規範,例如駱駝、斑馬、海獅、爬蟲類、鳥類。大象則是另外由 2017 年的《大象保護法》禁止。「巡迴動物表演」是指以卡車、拖車等移動式設施載運動物,到各地進行馬戲、市集、遊行、騎乘等演出。紐約州環境保育廳(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也不得再核發允許這類演出的許可,動物園等固定設施內的表演則不受限制。違者最高處1,000美元(約新台幣3萬元)民事罰款,法條訂於2026年12月31日生效。
紐約州2017年已通過《大象保護法》(Elephant Protection Act),禁止大象參與娛樂表演。紐約市、薩福克郡(Suffolk County)與威徹斯特郡(Westchester County)等地也早有地方禁令,按人口計算已涵蓋全州過半居民,新法將禁令擴及全州。
推動法案的人道世界動物協會(Humane World for Animals)指出,近年至少有十多個巡迴業者帶著這類動物在紐約州演出,不少曾違反聯邦《動物福利法》(Animal Welfare Act)。2004年一隻老虎從皇后區(Queens)馬戲團逃脫,衝上公路引發多車追撞;2017年薩拉托加郡博覽會(Saratoga County Fair)上,一隻表演用灰熊抓傷馴獸師臉部。巡迴秀「香蕉德比」(Banana Derby)讓穿著騎師服的捲尾猴騎在賽跑的狗背上,也曾因猴子遭單獨關養、空間不足,被美國農業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列出缺失。
該會紐約州負責人夏皮洛(Brian Shapiro)表示,反對者主張這類表演有助保育,但這是過時的觀念。他也指出,動物出事時,第一線處理的是警察與消防人員,因此法案獲得執法單位支持。動保團體「四爪」(FOUR PAWS)2025年12月的民調顯示,近8成紐約選民支持禁止巡迴野生動物表演。
另一方面,紐約市議會22日以40比7通過「羅曼奇法」(Romanch’s Law),中央公園(Central Park)馬車業將於2028年6月1日起停業,馬匹須獲人道安置,不得出售屠宰或轉賣給其他馬車業者。該法原名「萊德法」(Ryder’s Law),源於2022年一匹名為萊德的馬在曼哈頓街頭倒地後死亡。今年6月,18歲印度遊客羅曼奇・馬哈詹(Romanch Mahajan)在中央公園遭失控馬車撞擊身亡,推動禁令的聲浪再起,法案也改以他命名。
市長曼達尼(Zohran Mamdani)辦公室已表態會簽署。代表馬車從業人員的運輸工人工會(Transport Workers Union)第100分會則表示,法案剝奪業者財產卻未保證補償,將在市長簽署後提起聯邦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