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天地】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動保教育必須走在法律之前

作者/ 張御丞( 輔仁大學「寵物生命關懷與陪伴」課程講師 )

筆者曾經於2010年參加台北市動保處所舉辦的「99年度飼主責任教育推廣計畫(狗狗篇)」以及隔年的「100年度飼主責任教育推廣計畫(貓咪篇)」,當時的動保處處長在前者教材的「序」裡面開宗明義揭示:

「本處推動計畫之目的,就是希望能夠從小培養孩童對生命的關懷及尊重的態度。本素材的用字淺顯,內容輕鬆而深入淺出,期許這株尊重生命的幼苗,能夠透過潛移默化的方式,慢慢的發芽與茁壯;從與動物建立善緣開始,暖化社會風氣、讓這個社會更加和諧美好。」

2010年度飼主責任教育推廣計畫(狗狗篇)之教材。圖片來源/張御丞老師

除此之外,該教材的第一章第一節「關心動物的生命教育」開頭便強調:

「台北市的流浪犬大多是遭不負責任的飼主所棄養而流浪街頭,造成這些流浪犬問題的源頭與根本,就在於飼主責任觀念的教育是否已深植在市民心中,進而延伸為一種基本的公民道德價值。」

由上述內容就可以理解「飼主責任教育」的重要性,這才是徹底解決流浪犬貓問題之道,所以當筆者的小兒子於2015年就讀國小時,由於班導師徵求家長擔任故事志工,加上我覺得這是一個教育小朋友、培養正確觀念的好機會,因此加入故事志工的團隊,而且一待就是兩三年。

張御丞老師曾擔任國小「說故事」志工的團隊。圖片來源/張御丞

簡言之,利用每個星期二早自習的時間,輪流為每班低年級的小朋友說故事,而且可以由志工自行訂定主題;但由於現代小學生很有自己的想法、又喜歡發表意見,因此必須增加雙方的互動,方能提升小朋友的興趣以及說故事的效果,所以筆者透過下列的方式來進行:

1.我分享的書籍為「會幫人做事的狗」,意即「常見工作犬」。
2.首先介紹書上的警犬、救難犬、緝毒犬以及導盲犬等工作犬。
3.並定義「寵物」就是「可以飼養在家裡,受到寵愛的動物」。
4.接著提出問題:狗狗以外的寵物種類?請大家輪流發表意見。
5.答案通常包括貓、兔、鼠、鳥、爬蟲等至少一、二十種寵物。
6.我會建議小朋友盡量養狗貓,因為他們比較喜歡跟人類生活。
7.狗貓從何而來?可以向合法業者購買,也可以到收容所認養。
8.同時透過教室的電腦介紹「新北市動保處」的「動物之家」。
9.不斷地強調「如果無法將寵物照顧好的話,千萬不要飼養」。
10.最後則提醒:任何人「有權不喜歡動物,但無權傷害他們」。

雖然台灣早就公告施行「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可以讓惡意遺棄或虐待傷害動物者受到應有的制裁,但多年來我始終堅信: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教育必須走在法律之前,投資監獄不如投資教育。

教育最重要、尤其小朋友!因此特地透過本文分享以往的經驗,無論父母親在家為子女說故事、或是擔任校園的故事志工皆然,不妨參考筆者所使用的方式。

最後筆者想要特別強調:

由於全家人對狗貓的熱愛,加上動物保護為普世價值,因此我總是覺得「愛護動物、天經地義」,直到參加「社團法人中華亞洲環境生態護育交流協會」所主辦的「2019家庭暴力防治與動物安全網」國際交流研討會以後,我才深切體會到背後的意義原來如此重大:保護動物不只是保護動物,保護動物就是保護婦幼的第一道防線!

根據美國司法部檢察官研究協會與「美國防止虐待協會ASPCA」所做的研究報告,查緝「動物虐待」是預防犯罪和社會暴力的指標,透過施虐者的行為,往往可追蹤到遭暴力虐待的兒童、青少年、婦女或老人;所以除了「飼主責任」外,「保護動物」為生命教育的另一個重點,因保護動物不僅止於保護動物,而是透過保護動物來保護自己,同時預防並減少各種犯罪行為。

透過「生命教育」學習並掌握「正確對待狗貓等動物之方式」,且將之分享傳播給身旁的親朋好友、尤其是我們的下一代;相信假以時日之後,人與動物的關係必定更加和諧,整個社會的氛圍必定更加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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