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局理論提供遊蕩動物與野生動物衝突中的程序性解方

吳宗憲老師試圖以賽局理論來探討遊蕩動物與野生動物衝突中的解方。圖片來源/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今天是「台灣環境日」,蔡英文總統下午3點將在總統府接見16位分屬環境保護、公民團體的代表,他們依例向總統遞送建言,特別的是,在今年的83項建言中,領域不同的兩個團體都提到了遊蕩動物(犬隻)的管理問題,呈現出尋找解決方案的急迫性。公民社會有多元意見很正常,但當需要找出可行性方案時,如何消弭衝突、對立呢 ?】

作者/吳宗憲(國立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關懷生命協會理事長)

一、背景

    在政府開始執行遊蕩犬貓TNVR政策之後,似乎產生較頻繁的野生動物受遊蕩犬貓攻擊事件,因此野生動物保育專家學者憂心忡忡,積極遊說政府調整政策,更積極的支持者甚至在網路上大肆攻擊TNVR及其支持者,也因此,動物保護方感受到不友善的威脅,而動保方也一樣有積極的支持者,對被誤傳的政府規畫射殺野犬,全面恢復撲殺及全面禁止餵食政策,一樣地在網路上提出激烈的反對意見,甚至走上街頭表達立場。

    若仔細分析各方的政策提案,究實而論,是存在相互勉強可接受的共識空間的,但為何這個空間卻無法協調出實際方案?以下筆者謹以賽局理論框架來分析其原因,並指出未來可能解決政策困境的程序性方法。

二、搬大樹賽局

在賽局理論的各種模式中,有一種「搬大樹賽局」,故事大概是這樣子:
Don和Ya一起開車回家,途中被傾倒的大樹橫阻。為了能夠順利回家,必須兩人同時盡其所能地,將大樹推離馬路。否則只好開回原路,繞道回家。而Don和Ya兩人都有同樣的策略:用力或假裝用力。

根據兩個人的策略,會產生三種狀況:

  1. 若兩人實際上都盡力推動大樹,則可搬離大樹,此時兩人報酬各為5。
  2. 若一人用力,另一人假裝用力,則或有可能推離大樹,也有可能無法推離大樹,但用力的人將會受傷,報酬為-10,假裝用力的人則報酬為0。
  3. 若兩人皆只是假裝用力,則無法搬走樹木,雖然無人受傷,但兩人必須折返,報酬各為-5。
資料來源:作者參考理論後自行繪製

    從上圖的償付值來分析,可以看到,如果Don選擇用力,則Ya選擇用力,將會是理性的選擇,此時雙方各得5單位的收益,總體是10單位收益;如果Don選擇假裝用力,則Ya最好的選擇,也是假裝用力,但雙方各損失-5單位,總體則是-10單位的損失。從總體來說,無疑地(5,5)的選擇必然比(-5,-5)來得更好,但是因為懷疑對方假裝用力可能會讓自己遭受極大的損失(-10),因此雙方雖然知道用力對雙方都有利,但仍然會有很大的動機假裝用力。

三、遊蕩動物與野生動物政策衝突中的賽局

    我國目前遊蕩動物侵擾野生動物的政策議題中的政治互動,非常類似於前文所提的搬大樹賽局,遊蕩動物對野生動物之侵擾似乎有擴大的態勢,若動、野保雙方堅持己見,不願退讓,則政策原地踏步,對生態造成無法挽回的影響,倘若野生動物滅絕,則遊蕩動物恐難逃惡名,最終遭致社會輿論的反撲,而必須採取極端手段處置,如此一來,野生動物與遊蕩動物落入雙輸局面,就如同表格中右下方的償付值(-5,-5)。

    若雙方願意各退一步,產生可接受的處置方案之後積極行動,則在當下犧牲一小部分遊蕩犬與野生動物的狀況下,可取得未來長久的平衡互動,達到表格左上方的償付值(5,5)。

資料來源:作者參考理論後自行繪製

    雖然透過雙方的努力(退讓),有可能取得雙方效益的最大化,但是,現在最難解的政治問題是,野保、動保雙方都會擔心,若己方的退讓並未伴隨著對手的退讓(或只換得假裝的退讓),則自己反而會掉到更不利的情境(-10)當中,因此雙方也都還是有很大的動機待在既有狀態下(假裝退讓)。

四、遊蕩動物與野生動物政策衝突的解決策略

上面的簡化模型其實就是知名的納許均衡(Nash equilibrium)理論的展現,經濟學者通常會進一步以薛林點(Schelling point)來預測雙方可能的互動結果,其理論的精神大致如下:賽局的雙方如果過去相互之間存在信任或合作的歷史,才有可能基於信賴感,不去選擇雙輸的(-5,-5),選擇雙贏的(5,5)方案。因此,如何建立起雙方的信任,就是解決此類困境的核心,以下謹就筆者所理解的賽局理論,提出一些建構信任的程序性策略。

(一)將大議題切割成小議題,透過較多回合的互動,來辨別對方是否為真誠的退讓,透過小成果累積的信任,來處理更複雜更大議題的能量。

(二)尋找具公正性及強制力的第三方(如政府)來協調雙方的依序讓步,並逐步形成制度或執行方案來引導雙方行為。

(三)在缺乏第三方介入之前,建議雙方自發性的退讓與協調保持較小的幅度,因為若對方未予良性回應,可能會產生己方過度犧牲的感受,反而不利於未來的讓步。

(四)聚焦於溝通政策執行的技術面議題,避免抽象的詞彙或理念性的辯論。

(五)雙方都必須理解對方內部也存在分歧性,因此:

  1. 在平台中所達成的協議需即時公開資訊,避免雙方各自的內部因誤解而使協議破局。
  2. 若雙方內部各自有在政策光譜上有不同的意見,則建議盡量讓不同的意見都能夠進入溝通平台,否則即便平台上雙方產生讓步的協議,最終仍有可能在各自內部的否決中破局,影響平台決策的公信力。
  3. 雙方支持者應自我約束避免網路中過激的言論或實體抗議的行動,使雙方在平台中的代表有良性溝通的信任感。

五、小結

    如若客觀地分析,不難發現不論是政府方、目前嘗試建立起溝通網絡的野動保方、網路攻訐或街頭抗議方等,對於某些政策是存在共識空間的(例如生態敏感區遊蕩動物之移置),但目前最難的困局,反而是各方(包括政府、動保團體、野保團體,甚至於各團體內部)相互間缺乏網絡,因此不存在信任的基礎,各方常因誤解而產生網絡攻訐或社會動員的現象,更進而惡化各方間的不信任。

    動物保護與野生動物保育的支持者,都是具有非常高度理想性並願意獻身弱勢的朋友,也因為長期的自我犧牲產生高度的相對剝奪感,因此更堅持於自己的理想當中,野生動物保育者與遊蕩動物保護者之間的衝突,便是具有高度理想性的兩群夥伴間的競爭,因而異常激烈。

    期待上述程序性策略能夠提供一些啟發,政府能扮演起公正平台的角色,使雙方能透過諸多小議題的溝通,逐漸建立起互信,也期待夥伴能自我約束攻訐的文字或行動,進而產生可執行的政策方案,由雙輸困局走向雙贏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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