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昱賢 綜合報導
2025年5月2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作出最終判決,禁止在植物性食品標籤上使用「雞肉」「豬肉」等特定動物名稱,即使標明「植物性」或「素食」也不例外。這起判決為植物性食品公司 Planted Foods 與聯邦食品安全當局之間長達數年的法律爭端畫下句點,並引起歐洲市場廣泛關注。
綜合外媒報導,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以四票對一票推翻下級法院判決,指出「雞肉」等詞彙明確指涉動物,根據瑞士食品法,所有食品資訊須符合事實。法院認定,在不含肉類的產品上標示特定動物名稱,即使附帶「植物性」「素食」等限定詞,依然構成對消費者的誤導。法院強調,仿製品及其廣告應設計得讓消費者能明確辨識產品性質,避免混淆。

這項判決推翻了蘇黎世行政法院2022年的裁決,當時行政法院認為在明確標示為素食產品的情況下,名稱如「planted.chicken」並不會誤導消費者。瑞士內政部(DHA/EDI)於2023年對蘇黎世行政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最終獲最高法院支持。法院的部分論點援引了歐盟法例與判例,強調瑞士自2017年修訂食品法後已與歐盟標準接軌。法官指出,相關標籤具有行銷功能,不僅針對素食者,也吸引彈性素食者或好奇的消費者,容易引發誤解,因此需嚴加規範。
不過,描述製作方式或形式的通用術語如「排」(steak)、「香腸」(sausage)、「絞肉」(minced)、「肉片」(fillet/slice)、「肉餅」(patty)等,仍可合法使用。因此,「大豆香腸」「穀物肉片」「扁豆排」等名稱得以保留,但如「大豆犢牛香腸」則被禁止。
Planted Foods 是瑞士領先的植物性蛋白生產商,主要生產豌豆蛋白漢堡、排、香腸等產品。該公司共同創辦人朱蒂絲·韋默(Judith Wemmer)對判決表達失望,批評該決定製造了「不必要的官僚程序」,忽視消費者對產品的理解力。她表示:「這個決定似乎受政治與情感驅動,與瑞士推動植物性飲食的國家政策背道而馳。」她援引調查指出,高達93%的消費者能在幾秒內區分動物肉與植物性產品。
瑞士消費者保護機構早在2021年即表態反對植物性食品使用動物名稱。瑞士肉類行業協會 Proviande 對於判決表達肯定,強調他們的立場為「推動清晰標示」,而且絕對沒有遊說施壓。內政部則解釋,支持食品創新,但標示必須清楚透明,避免消費者混淆。
此次判決在歐洲具有指標意義。2024年10月,歐盟法院剛推翻法國禁令,認為除非名稱有明確法律定義,否則成員國不得禁止使用如「牛排」「香腸」等通用名稱。比利時則因政治分歧,暫停了類似立法。南非與泰國則各自制定嚴格規範,南非一度全面禁止使用「肉排」「雞塊」「肋排」等詞,而泰國規劃允許使用「雞塊」「香腸」等名稱,但要求加註「植物性」來源。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則在2025年初發布標示指南草案,建議名稱中包含主要植物來源(如「大豆雞肉」「黑豆素漢堡」),但未完全禁止使用動物名稱。
繼法國禁令被歐盟法院推翻後,瑞士成為歐洲第一個透過司法判決禁止植物性食品使用特定動物名稱的國家,此舉預計將影響其他歐洲國家的政策。批評者擔心,這將為業界帶來不必要的負擔,並與瑞士推動永續、低碳飲食的政策相悖。對此,Planted Foods 強調,將持續其使命,透過更具創意的命名方式,持續為瑞士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