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動物實驗機構更多挑戰  動團參與外部查核

結合公、私部門各自優勢,達成資源分享與風險分擔,創造加乘效益的「公私協力」,已是當今行政領域的顯學,也被喊得震天價響,但公私協力到底是「非常給力」或是「非常無力」呢?自然有些關鍵因素。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即將於2024年出版《公私協力非常給力—-台灣動物保護的故事(2015至2023年)》,透過28個真實案例,讓大家了解動保團體和公部門如何建立默契跳恰恰,動物友善網站將逐一轉載,與讀者分享。

/吳昱賢

台灣使用實驗動物的機構約有200家。許多機構會向國家實驗動物中心購買動物。圖片來源/國家實驗動物中心

台灣參與動物科學應用的機構約有200家,包含藥品廠、生技業者、醫院和學術研究機構,每年使用的實驗動物總數大約在300至400萬隻之間,數字每年略有波動,但可以想見的是:要管控每一次的動物實驗並非易事。那麼,台灣是如何確保實驗室遵照動物福利,實現3R原則呢?

實驗動物機構的查核,分內部查核與外部查核兩種。所謂內部查核,是由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簡稱IACUC)負責,每一個實驗機構都需要設立IACUC,該委員負責檢視機構內實驗動物照護、使用計畫,還需要定期評估執行成效。根據《動物科學應用機構查核輔導要點》,IACUC必須至少每半年查核一次,並保存記錄六年以上。

農業部每一年都製作《實驗動物人道管理年報》,統計全國的動物實驗狀況。圖片來源/農業部

簡單來說,實驗動物的管理由各個實驗單位設立的IACUC負責,若實驗室需要使用實驗動物,就必須撰寫「實驗動物照護計畫」,將使用原因、使用隻數、飼養環境、實驗後處置等細節寫入計畫中,最後經由IACUC同意後方能進行實驗。最後,各單位的IACUC會將每年的使用總量報給農業部備查。農業部每年也會根據總量報告撰寫《實驗動物人道管理年報》。

一張含有 哺乳動物, 齧齒目動物, 鼠, 老鼠 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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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鼠、大鼠是台灣最常見的實驗動物。圖片來源/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實驗動物中心

不過這只適用於小鼠、大鼠、兔子等動物,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實驗動物中心主任秦咸靜解釋:「以台灣來說,若實驗動物物種涉及狗、貓、猴的相關實驗,需要個別向農業部報備,每一年都要額外申報。這類實驗除了內部機構的稽核外,農業部也會依據動保法相關規定,定期前來查核。」

此外,在動保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及多位學者的努力推動下,農委會(現為農業部)也於2018年修正公告,規定IACUC成員應至少包括「獸醫師」與非隸屬於該「外部委員」各一名,且建議外部委員由沒有動物實驗研究背景的「一般人」來擔任,目的是為了引入不同視角的觀察。

IACUC引入「外部委員」的機制源於全球第一個設立動物保護相關法案的英國。英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實驗動物部主任佩妮.霍金斯(Penny Hawkins)於2019年7月參與農委會、中華實驗動物學會和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舉辦的IACUC「外部委員」專業培訓研習會中,提到IACUC納入外部委員的重要性:「如果有一個代表大眾聲音的外部委員,能夠在審查小組中協助審查科學計畫。即便沒有相關的知識背景,仍然可以讓科學家接受更多挑戰,讓他們進行更多反思或檢驗。」

本文在開始時提到,台灣的動物實驗查核分為內部與外部,那麼外部查核是什麼呢?根據《動物科學應用機構查核輔導要點》,外部查核由農業部組成「實驗動物倫理委員會委員」,組成方式採取任務編組,會與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動物保護檢查員(動檢員)、實驗動物相關專家一同參與,到實驗機構實地查核輔導,每年農業部以辦理20至40場為原則。

外部查核由農業部委託第三機構執行,近幾年執行單位為「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且大多會邀請專家學者及動保團體代表,中央事業目的主管機關也會視情況派員陪同查核,像是大專院校的查核,教育部會派員;衛福部則可能在醫院查核時派員;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則為動物用藥廠等。

外部查核時,外部查核委員收到歷年的動物實驗申請表,以及IACUC撰寫的查核表與報告,曾多次擔任外部查核委員的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指出:「每個委員重視的面向不同。以我個人來說,我曾看到幾個機構的IACUC做得非常認真,也有提出實驗機構的缺失,而實驗機構也根據IACUC之建議進行改善,像這種情況我會給予機構肯定的評價。」

外部查核結果分為「優」、「良」、「尚可」、「較差」四個等級,如果查核時發現有違反《動物保護法》之行為,也會立即交由當地的動物保護檢查員辦案;若評核等級為「較差」者,則應該根據外部查核小組的意見於三個月內改善。朱增宏表示:「委員都會收到一份改善事項報告,確定動物實驗機構有按照建議執行。」他也透露,多數外部查核小組會採共識決,查核委員會經過充分討論決議。

以內部查核為主,外部查核為輔的動物實驗查核,雖然看似系統完整,但仍有一些未盡之處。由於我國大約有200多個動物實驗機構,這些機構並不是每年都會被外部查核,朱增宏表示:「前一年被評選為『較差』的實驗機構會被優先列入查核名單,所以在每年人力與資源量能固定的情況下,某些組織可能3至4年才會被查核一次,兩次查核間的狀況可能差非常多。」以2021年的外部查核為例,該年度共有71家受查核的機構,前一年度有16家機構被評等為「較差」,扣除掉3家裁撤的公司,71家受查核的公司就有13家為兩年連續查核,勢必會排擠其他機構的查核名額。

朱增宏指出,動保團體盼望能夠增加稽查的量能,希望每個機構至少一年查核一次,以便政府與公眾都能更好地掌握各組織的動物實驗狀況,他表示:「在政府推動資訊公開化的同時,我們也希望這些實驗機構能將實驗動物的使用透明化。」如此一來,不僅關心動物實驗的民眾能隨時瞭解狀況,社會大眾也能看見實驗單位為了3R而做出的改變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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