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毛孩的逃命權 美日針對災難逃生立法

記者 吳昱賢/報導

近期台灣地震頻傳,許多毛家長也開始思考,災害來臨時要怎麼帶著毛孩避難呢?在美國已經多次傳出颶風、龍捲風襲擊時,飼主拋下家中毛孩自行逃難的案例,於是有議員提案,未來這樣的舉動將被視為虐待動物;而日本自從311地震後,原先不接受動物入內的避難所,也在日本政府的宣導與規定下,開始接受飼主與寵物「共同避難」,除此之外,日本網路上更是充滿著各種不同的「寵物逃難守則」。

在颶風來臨時,許多狗狗被拴在家中無法逃生 圖片來源/Roman Forest Police Department

2006年,卡翠娜颶風襲擊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當時美國的動保團體「美國愛護動物協會(ASPCA)」救援了將近10萬隻被遺棄的寵物,這些寵物因為在災害期間被主人拋下,一時之間沒有了家;2018年,當地的收容所負責人珠兒霍頓(Jewel Horton)就曾公開求救,希望各界的愛心人士能來領養這邊的貓狗,因為每次風災都會救出大量被遺棄的動物,已經讓收容所超出負荷,ASPCA也呼籲,主人避難時應當帶著寵物一同逃走。

為了解決這樣的情況,美國參議員Joe Gruters提出法案,希望能阻止人們在災害來臨時把毛孩拴在家中、戶外。根據法案內容,只要是國家氣象局發出警告,或是地方官員發出疏散令時,不論是天然災害還是人為災害,都適用這項法案,這項法案將「災害時將動物拴住」視為「虐待動物」,違者將會遭受罰款5000美元(約台幣15萬元)以及最高一年的刑期。目前法案的進度勢不可擋,在參議院的農業委員會獲得全數贊成,將繼續後續的立法進程,可望在今年7月1日生效。

而在日本,過去多數的避難所不允許寵物進入,在2011年311地震發生時,有將近8成的避難所拒絕毛孩入內,讓許多飼主非常苦惱,更有許多毛孩因此被拋棄在外。當時就有動保團體組成日本震災動物救援聯合會(簡稱JEARS),透過各界的幫忙,透過整合獸醫院、寵物商店等資源來讓毛孩有個棲身之地,同時也讓非災區的居民來認養這些毛孩。在這次事件之後,日本政府開始宣導飼主跟寵物「共同避難」,也在2013年推出法律《災害時寵物救護對策指南》,規定遭遇災難時,飼主有義務帶著寵物一起避難,並要求地方政府必須盡可能地允許寵物進入避難所或臨時住宅。

富田園子的寵物逃難包 圖片來源/PetLIVES

在網路上,更是能看到日本網友撰寫的各種「寵物逃難指南」,其中一名飼主日本飼主富田園子的一系列文章在網路上大受好評。文中呼籲大家必須平常就準備「寵物逃難包」,放在顯眼容易取得的地方,而內容物除了一般人想到的飼料外,也包括寵物的相片和資料,在毛孩走失時才能比較容易找回,還要準備膠帶、刀片、與毛毯等物品來製作臨時的小窩,讓寵物在一起逃難時也能有個安穩的避風港。

插畫:COCO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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