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昱賢/報導
DPG動物友善網曾報導,震驚全美的「恐怖屋」虐童案中,有「設施犬」(Courthouse facility dog)陪著受虐兒一同出庭,給予孩子們慰藉。事實上,美國的設施犬越來越普遍,專門幫助受虐兒的兒少團體「法院指定特別辯護律師協會」(Court Appointed Special Advocates,CASA)也開始引進設施犬,希望幫助機構服務的孩子們能更安定的出庭作證。然而,在本(5)月初,拉斯維加斯的律師與法官們,開始提出質疑,他們認為設施犬的出現會影響陪審團的判決。
專門幫助受虐兒的兒少團體CASA從2018年底開始使用設施犬,半年過去的成效相當好,CASA負責人梅琳達(Melynda Jamison)就表示:「孩子們會打開他們的心房,並告訴這隻狗他們可能不會告訴其他人的事情。」除了在法庭作證外,CASA也會帶著設施犬一同拜訪孩童,希望能幫助他們走出陰霾。肯塔基州的家事法庭法官凱西(Kathy Stein)也相當認同認施犬的存在,她表示:「CASA做了一件好事,設施犬能幫助許多特殊的孩子,幫助這些孩子從創傷之中走出來。」
負責訓練設施犬的「法院犬協會」(Coursehouse Dog Foundation)指出,現在美國社會對設施犬的態度越來越開放,各州法院也逐漸同意使用設施犬,目前在39個州有206隻設施犬,大多在檢察官辦公室、警察局服務。然而,設施犬的普遍卻也開始引發質疑。
在拉斯維加斯的法庭上,設施犬Mickler引起許多爭議,甚至讓審理法官相當不滿。原因是,當時Mickler正在協助遭到性虐待的女孩出庭作證,而被告的律師卻認為Mickler的存在會影響陪審團的判決,而審理的法官認為,確實需要一些衡量公平性,因此法官決定,陪審員不能看到Mickler,這代表Mickler必須提前進入法庭,並且全程在女孩的腳下等待她完成所有證詞。
而當女孩開始訴說她遭到虐待的經過時,Mickler從證人席下走了出來,跑到了法庭的中心,牠不停地尋找訓犬師,訓犬師Jansky指出,雖然Mickler訓練有素,但狗狗缺乏人際互動時,牠就可能會跑到法院中間,這是無可避免的事情。Mickler跑到法院中間後,審理法官隨即宣告該次審理無效,並擇日選擇開第二次庭。
在第二次開庭時,檢察官沒有要求Mickler出席,但是審理法官說他無論如何都不會批准,未來也不會批准任何設施犬,雖然該案件的判決順利結束,但受虐女孩的律師卻相當不滿。律師雷蒙德(Raymond Espersen)指出,第一次審判時,女孩確實因為狗狗在作證時較平靜,但他卻不再希望設施犬出庭,他表示:「從實際的角度來看,牠迫使孩子第二次作證,這並沒有緩解局勢,反而加劇了局勢。」Mickler的案件除了引發設備犬對審理公平性的討論外,法院犬協會也指出,法官對狗的偏見、法院人員對狗過敏等意見,都影響著設施犬的推動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