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關係不開庭 保全證據不得釋放 大批受虐動物留置收容所

記者 吳昱賢/報導

因為疫情關係,緬因州司法部門暫時拒絕審理動物案件,導致大批受虐動物被困在收容所。圖片來源/Sun Journal

在處理動物虐待案件時,為了保全證據,受虐的動物往往會被檢警作為「活體證據」送至收容所進行暫時安置,在法律程序結束後,才能進行後續送養動作。然而,原先的法律程序就已經曠日費時,因為疫情關係,情況變得更加艱辛,美國緬因州3月份開始拒絕審理動物案件,導致大批受虐動物被困在收容所,收容所則面臨人力、物力都缺乏的尷尬情況。

綜合外媒報導,5月17日緬因州動物保護局局長休斯(Liam Hughes)指出,從3月開始緬因州司法部門決議暫時拒絕審理動物案件的聽證會,導致175隻被視為活體證據的狗、貓、雞、馬和山羊等動物陷入困境。

休斯解釋,平時動保局會和全州的收容所合作,在法院作出判決前,為了保全「證據」,這些動物會暫時被送到收容所,等待法院判決出爐。休斯說:「最常見的就是虐待動物案件,再來是動物的行為問題。如果法院最終將動物的監護權判給州政府,那麼動保局將會和收容所一起為牠們找到新家。」

疫情開始前,法律程序就已經曠日費時,動物也可能在收容所好幾個月才等到判決出爐,休斯說:「安排聽證會、等待陪審團判決是一件巨大的任務,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才等到判決出爐。現在法院拒絕審理動物案件,我們不曉得這些動物要等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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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菲的收容所現在收容了30多隻被視為活體證據的動物。圖片來源/Sun Journal


波特蘭動物保護區聯盟收容了不少被視為證據的動物,董事墨菲(Patsy Murphy)無奈地說:「只要這些動物在法庭上被視為證據,我們就不能進行其他處置,包含絕育。」墨菲指出,曾經有狗狗沒有絕育,結果生出了一大窩小狗,而這一大窩小狗同樣被視為「證據」,收容所一時之間面臨巨大的壓力。

墨菲補充,若飼主願意放棄動物的所有權,那麼一切都會很好處理,檢察官能夠允許動物被寄養家庭照顧,讓牠們活在比較舒適的環境,但若飼主不願棄放棄,收容所就必須等法院決定動物的所有權,才能進行後續送養,而這一等可能就是半年、一年。

而疫情爆發後,收容所也面臨人力、經濟上的壓力,墨菲說:「牠們是活生生的動物,不應該拿無生命物品的標準來處理動物,這些動物應該被優先處理,牠們現在只能在收容所裡受苦。這對收容所、志工、動物都相當不公平。」莫非更補充,州政府每天給收容所每隻動物5美元的費用補貼,但實質上實際的成本高達10倍。

休斯跟墨菲都建議司法系統,應該及時處理動物相關的案件,避免這些動物繼續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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