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昱賢/報導
大家一天都帶家裡狗狗出門散步幾次呢?在澳洲首都領地(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簡稱ACT),如果你一天沒有遛狗,就會被罰款高達4000澳幣(約2700元美金)。而現在,德國也計畫立法,強制規定人們必須一天遛狗兩次,確保狗狗的福利!
綜合外媒報導,德國聯邦食品和農業部(BMEL)8月17日宣佈,農業部長Julia Klöckner將提交《動物福利犬隻條例》修正案,目前初步釋出的內容中,未來所有飼主必須「每天至少遛狗兩次,每次至少1小時」,Julia Klöckner表示:「狗狗不是可愛的大玩偶,你必須考慮到牠們的需求!」目前農業部正聽取專家意見調整《動物福利權犬隻條例》,希望藉此提升犬隻的動物福利。
除此之外,修正案也不允許長期將狗鍊著、不允許讓狗狗獨處太久,同時規定育種者一次最多只能照顧3隻幼犬,每天照顧幼犬的時間至少為4小時。同時適用於商業和私人養犬。按照聯邦制的規定,執行是聯邦各州的責任,不少地方政府憂心實際執行的難度。
更重要的是,該修正案禁止部分品種犬的犬隻展演,透過禁令來避免繁殖業者繁殖特定的品種,避免受到「遺傳性痛苦、遺傳性器官缺失」的品種犬遭業者惡意繁殖,像是擁有遺傳疾病的臘腸狗,未來將不得參與狗展。部長Klöckner解釋該法的目的,他說:「動物的存在並不是為了滿足主人詭異的審美觀,牠們不是吉祥物。如果育種使得任何一個物種產生遺傳性疾病、痛苦,那就是另一種虐待動物。我希望藉此對繁殖業者做出規範,同時採取激勵措施,讓動物受到最好的保護」
最後,農業部指出,《動物福利運輸條例》也將進行修訂,如果不能確保在運輸過程中,動物所在區域的溫度不超過攝氏30度,則(在德國境內)運輸農場動物的運輸時間,將被限制在4.5個小時內。
目前法案仍在聆聽專家意見,預計明年送議會審查,德國動物福利協會(Deutschen Tierschutzbund)的犬隻顧問Katrin Umlauf對此表示肯定,她說:「我們肯定農業部的作法,但許多細節還需要討論,每隻狗的飼養方式不同,應該根據其品種來進行調整,像是幼犬需要的遛狗次數就多出很多。」此外,「遛狗法」上路後也一定有執法難度、夏天也不太適合外出太久,Umlauf認為現今的草案還有很多修正空間。
Umlauf說:「從動保團體角度來看,我們更希望在狗主人領養狗前,做好飼主教育,我們希望能夠強制上專家課程,畢竟狗不是商品,專家知識對飼主來說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