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男子3年虐殺近百貓 毫無悔意 出狂言想欺負弱者

記者 吳昱賢/報導

日本一名男子3年內虐殺近100隻貓咪。圖片來源/千葉日報、朝日新聞(本站合成)

竟有如此殘忍之人!10月26日,日本千葉縣法院正審理一起備受關注的動物虐待案件,犯案男子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期間,被警方多次逮到他使用空氣槍射殺貓咪。雖然該名男子已遭逮捕,但他不僅毫無悔意,甚至聲稱自己3年來已經射殺近100隻貓,更口出狂言表示「自己只是想欺負弱者」,引發社會譁然。

綜合外媒報導,根據檢方起訴書所述,犯案男子是今年49歲的平田雄一郎,職業為倉庫工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間他,在八千代市勝田台的一個停車場附近、千葉市中央區的千葉港公園等5個地方用氣槍射殺了6隻貓,共有2隻貓死亡、4隻貓重傷,其中1隻貓大腿骨粉碎性骨折。檢方以《動物愛護法》、《刀槍法》等罪起訴該名男子,平田雄一郎被捕後還供稱自己3年來共殺死近100隻貓,甚至以淋熱水等殘酷手法虐待動物。

在訊問中,平田雄一郎解釋,他虐待貓的原因是他在餵貓時被哈氣,他一氣之下開始攻擊貓,他甚至口出狂言表示:「我無法忘記我用空氣槍射中貓時的快感,我試圖阻止這種情緒,但我做不到。我覺得我就是天生想要欺負弱者。」雖然他聲稱自己虐殺近100隻貓,附近也有多起貓遭射殺的案件,但檢方並未查獲更多證據,只在他家中發現誘捕裝置。

今年7月平田雄一郎被捕時,還有千葉縣的公民團體發起連署,共有4,178位民眾連署,要求檢方嚴懲嫌犯,不具名的負責人接受《朝日新聞》採訪時表示:「雖然《動物愛護法》已經修法通過,但多數虐待動物的案件刑罰依然很輕,我們認為輕判只會對社會造成危害,兒童則會成為首當其衝的受害者。」《動物愛護法》過去規定,虐待動物者將被判2年以下或200萬日元(約1.86萬美金)以下罰款,從2020年開始改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日元(約4.66萬美金)以下罰款。

檢方在26日一審時表示,該男子非常危險,所犯罪行充滿惡意,而且有重犯的可能,「他無視動物生命的自私行為」應判處1年6個月的監禁,辯方則聲稱平田犯罪時間短,且無意在未來擁有槍枝,應該判處緩刑。該案審理於當日結束,平田被確定有罪,下(11)月8日法院將宣判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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