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應考量寵物福祉
華盛頓特區動保法有望通過

記者 吳昱賢/報導

美國華盛頓特區日前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一讀。圖片來源/Washington Post


美國華盛頓特區議會日前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第一階段投票,該法案禁止替貓咪去爪、提高鬥狗刑責等。更重要的是,該法案要求法官在處理離婚官司時,應該考慮寵物的最大福祉。動物法律專家指出,該法案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具有突破性的里程碑,因為這代表著寵物在法律上不再只被視為財產。

綜合外媒報導,西班牙、法國、葡萄牙等國曾有將飼主視為狗的「共同照顧者」之判例,近期也有美國和加拿大的法官遇到離婚官司時,也寵物的最佳利益納入考量,做出最有利寵物的判決。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動物法教授Victoria Shroff指出,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安大略省都有法官以「寵物最佳利益」作為寵物監護權裁量標準的案件,哪個人可以花更多時間照顧寵物、平時是誰在照顧動物等因素都可能成為法官的裁量依據。目前美國紐約州、新罕布夏州,加州、阿拉斯加州、伊利諾州都已通過法案,要求法官「需考量對寵物最好的選擇」。

現在,華盛頓特區將加入這些地區,立法規定法官處理離婚訴訟時,除了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外,更應該將動物福祉放在首位,也允許法官判決「共同持有監護權」,類似於兒童監護權。Victoria解釋:「簡單來說,這類法條是將動物視為真正的家人,畢竟寵物就像人們的孩子一樣。」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學生動物法律辯護基金(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Law School’s Student Animal Legal Defense Fund)是一個非營利組織,專門訓練對動物法有興趣的學生,帶著學生參與動保案件。該組織的顧問教師Joan Schaffner對此表示:「法律上把動物視為財產是一個關鍵的問題,正因為某些人將把牠們視為財產,才有後續的虐待行為。」她認為,新法通過是提升「動物法律地位」的重要一步。

動物法律保護基金(Animal Legal Defense Fund)戰略立法事務經理Alicia Prygoski也指出表示,類似的立法很重要,因為許多案件中,寵物變成強勢方談判的籌碼。Prygoski表示:「我們已經在實際案例中看到,動物被用作談判的籌碼,動物的最佳利益沒有被考量。」

華盛頓特區的《動物保護法》修正案包含7項動物福利條款,包含擁有鬥狗設施視為刑事犯罪、明確規範人獸交非法、禁止零售非救援動物、禁止替貓咪去爪、提高虐待動物刑責等。人道救援聯盟(Humane Rescue Alliance)執行長Lisa LaFontaine對此表示:「這項歷史性的立法讓動保團體能更妥善地照顧動物,議會的決定也證明了這個城市的價值觀。」該修正案日前通過第一階段投票,計畫於12月20日進行第二次投票,再次通過後只要市長Muriel E. Bowser簽署,法條就會生效。

延伸閱讀:離婚爭寵物 要搶監護權! 加州新法律上路 毛小孩被視為家人
情已了 寵物該歸誰? 北美“寵物監護權”官司激增
名副其實的“毛孩子” 西班牙法院判定前伴侶共同監護寵物

其他報導

留言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