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寵租屋族不該是“次等公民”
澳洲新州議員提法案消弭不公

記者 吳昱賢/報導

對於有養寵物的租屋族來說,要尋找適合的租屋物件相當困難。圖片來源/Getty Image

有養寵物的租屋族可能都曾面臨找房碰壁的經驗,因為許多房東禁止養寵物,這也導致部分飼主被迫與心愛的寵物分開。近期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的動物正義黨(Animal Justice Party)提出法案,希望能打造一個更符合寵物友善的租屋環境,避免棄養潮出現。

綜合外媒報導,多數房東可在不提供理由的情況下拒絕讓租戶飼養動物,並在出租房屋時提出「全面禁止寵物」的規定,但這樣不僅讓養寵租屋族成為了「次等公民」,也可能讓飼主與寵物被迫分開。南澳洲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 South Australia)便指出,多數將寵物「退回」收容所的飼主,往往是因為租賃市場對寵物不友善。

新南威爾斯州工黨政府曾在選舉前承諾,他們將打造更友善的租屋環境,根據原本規劃,房東必須在21天內回覆是否允許租客飼養寵物,如果拒絕,必須向未來成立的「租屋專員」提出合理的說法。負責改善監管和公平交易州部長Anoulack Chanthivong表示,政府計畫在第一階段的普通租賃改革後,再將修正案送到議會。

不過,現在動物正義黨提出了修正案,希望更快打造友善動物的租屋環境。根據動物正義黨參考維多利亞州的規定而提出的修正案,房東必須在14天內做出回應,如果房東想拒絕,他必須向民事和行政法庭提出理由,等待裁判官作出最終決定。動物正義黨議員Emma Hurst表示:「時間很緊迫,大家都希望這部法案盡快上路,已經有維多利亞州的成功案例了,為何我們還要拖延呢?」

2020年維多利亞州祭出法律,以家事法院調解來阻止房東不合理地限制寵物,也確實有效地減緩寵物棄養潮。Emma指出,向法院提出的申請很少進入最終裁決,多數情況下法院介入只是讓「租屋者跟房東可以有一個平等的對話空間」,而目前法院也只有通過一個房東的「禁寵令」申請。

反對黨尚未表示對該修正案的看法,但目前綠黨已經出面表態支持,綠黨在2018年曾提出類似修正案,但被當時的聯盟政府和工黨拒絕。新州綠黨住房事務發言人Jenny Leong說:「我們越早完成這項工作越好,我們樂意看到政府從善如流。」

而在美國,美國也曾經在2021年提出類似法案,卻來不及在該會期通過。近日這部《寵物屬於家庭法案》(Pets Belong with Families Act)捲土重來,除了禁止全面禁養寵物外,也禁止社區、機構設定特定品種、尺寸、重量的養寵限制,不過針對潛在危險的動物個體依然有自由裁量權。此外還有另一部《無家者養寵物支援法案》(The Providing for Unhoused People with Pets Act),要求美國農業部與住房部提供補助,讓有養寵物的無家者能帶著寵物進入緊急避難所,這也包含因災害而無家可歸的民眾。

發起兩部法案的Jason Crow議員表示:「寵物是我們的家人,沒有人應該在寵物與房子之間做出抉擇。所有民眾都應該有權與牠們的寵物一同生活,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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