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0萬隻寵物遭棄養 西班牙大修法: 飼主強制上課 寵物店禁賣寵物 貓狗一律絕育

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西班牙每年有30萬隻寵物遭遺棄。圖片來源/SUR

根據西班牙社會權利部的統計,每年大約有 30 萬隻寵物遭棄養,其中有16萬是犬隻。近幾年虐待動物的重大刑案也頻傳,使得西班牙政府決定修法「打擊虐待、遺棄和屠殺動物的行為」!不僅飼主需要強制上課、替寵物購買保險,現在寵物店也禁止販售寵物,人們只能直接從育種者購買4個月大以上的貓狗,貓狗也都需強制絕育!

10月份開始,西班牙的動物相關法規全面翻新,包含散落在《刑法典》、《動物衛生法》、《民法典》的各項規定,法案涵蓋所有脊椎動物,但排除牲畜、救援犬、獵犬、實驗動物與鬥牛。

這些新法已經生效,虐待動物將處一年以上的監禁,如果造成動物死亡,刑期可達 36 個月,根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還將處以 500 至 200,000 歐元的罰款。此外,使用電擊項圈或將動物綁在行使中的車輛上也都屬於虐待動物,法律也禁止所有馬戲團的動物表演,只是西班牙為人詬病的鬥牛仍被排除在外。馬戲團有6個月的時間轉型,安置野生動物,海生館則可以繼續進行鯨豚表演到這些動物死亡。

新法主要想解決的,是西班牙國內居高不下的寵物棄養率。根據政府統計,西班牙約有 2,900 萬隻動物被當成寵物飼養,其中大多數是狗,但每年約有 30 萬隻寵物遭遺棄,其中約三分之一被安樂死。


因此新法從源頭開始規範,現在寵物店不得再銷售貓、狗與雪貂,飼主只能直接向合法的育種者購買4個月以下的寵物,或是向已經登記的動物機構領養。取得貓狗後,飼主必須先完成免費的在線課程,才能進行後續的登記手續,狗飼主還需要額外購買強制性的「責任保險」,避免犬隻傷人後的賠償問題,貓咪飼主則不必投保。

為了確保飼主妥善照顧動物,法律還規定,寵物無人看管的時間不得超過連續3天,狗則不得超過 24 小時,否則就視為棄養;將貓狗留在露台或庭院雖然不被禁止,但現在也有時間限制,在天氣寒冷、炎熱、下雨時不得超過4小時。此外,飼主也不得將動物單獨留在公共場所或拴在公共場所,因為西班牙經常能看見飼主將狗拴在超市外,獨自入內購物。

過去也有飼主患有「動物囤積症」,在狹小的屋內飼養大量動物,嚴重侵犯動物福利,現在西班牙政府規定,除了育種者之外,所有貓狗都必須絕育,貓咪更必須在6個月大前進行絕育手術,且每個人最多只能養5隻寵物。

有的人或許會好奇,那寵物的定義為何?西班牙政府對此也首度給出解釋:多數家養動物可以繼續作為寵物,例如狗、貓、雪貂、倉鼠、鸚鵡和金絲雀;但大型、危險或有毒的動物都將列入禁養名單,像是5公斤以上的野生哺乳動物、兩公斤以上的爬行動物,例如蛇與鬣蜥都不得在家中飼養,不過烏龜在名單之外,依舊可飼養。

當然,除了管制性的政策之外,政府也要求其他部門為了「打造友善寵物環境」而努力。新法要求船舶公司、航空公司和火車都必須採取措施,在飼主遵守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提供寵物搭乘的相關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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