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口鯊、大白鯊、象鮫台灣正式禁捕 象鮫族群趨勢止跌無力 列優先保育

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環境資訊中心 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等大型軟骨魚,未來可以安心靠近台灣沿海!農委會漁業署10日宣布,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等三種物種,即日起禁止捕撈,民眾意外捕獲時應立即放回海中,並於返港時主動通報漁獲資訊。

巨口鯊、大白鯊、象鮫正式禁捕,漁業署提醒漁民,若意外捕獲務必放回海裡並填寫通報單。圖片來源:漁業署

禁捕令上路  意外捕獲需填寫通報單

漁業署表示,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為全球關注的大型軟骨魚類,雖非我國漁船主要經濟漁獲對象,為確保其免於受捕撈威脅,以保存海洋生物多樣性,遂於10日公告修正「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列入禁捕對象。

漁業署表示,此次修正增列規範漁船/筏出海作業時,禁止捕撈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若意外捕獲,不論存活或已死亡,應立即放回海中,且於返港後一日內,填妥「意外捕獲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通報表」,載明捕獲地點(經緯度座標)、時間、漁法、全長及標準體長等漁獲及生物學基礎資料,並以傳真方式向漁業署及當地漁業主管單位通報。

捕獲未依規定放回者,依《漁業法》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捕獲未依規定通報者,依同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此外,若國內有教學或科學研究需求,得經核准後捕撈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進行學術研究。

漁業署呼籲漁友,配合此項政策,共同遵循新規範以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

海保署:象鮫處境堪憂  將優先保育

農委會漁業署依據《漁業法》發布的禁捕令,無疑是為保育爭取更多科學調查的時間。至於這三種魚類是否該列為保育類物種?海保署副署長吳靜龍表示,目前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這三種魚已經進入海洋野生動物諮詢委員會專家小組會議討論,其中象鮫已知族群處境最危急,列為優先保育對象。

吳靜龍表示,直到1980年代,象鮫成群出現台灣外海,近年來只零星出現,可能與個體成長速度慢、撈捕混獲壓力大有關,專家小組評估,象鮫族群減少的趨勢無法止跌、令人擔憂,將列為優先保育對象。至於巨口鯊、大白鯊科學資料尚不足以支持列為保育類物種,但仍會持續監測。

攝食中的象鮫。圖片來源:維基百科;作者: Chris Gotschalk(Public domain)
攝食中的象鮫。圖片來源:維基百科;作者: Chris Gotschalk(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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