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狒狒行政程序混亂  中央地方各說各話  讓人霧煞煞

記者 吳昱賢/報導

出現在桃園街頭的狒狒,最終在誘捕過程中槍身亡。圖片來源/Facebook

記者 吳昱賢/報導

3月10日,一隻保育類狒狒出現在台灣桃園市,引發民眾恐慌,最靠近狒狒出事地點的六福村,及台灣其他動物園都趕緊清點數量,否認園內有動物逃脫。3月28日「狒狒出逃記」以悲劇收場,狒狒被獵槍打中、傷重不治,然而從一開始的數量清點,甚至是品種,到整體捕捉過程,在在顯示了行政程序的混亂。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所有靈長目(除了台灣獼猴)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根據野保法第31條,持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登記備查。這隻狒狒究竟來自哪裡,又是什麼品種呢?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撰文指出,根據林務局於2022年提供立委「全國登記飼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數量」,截至2022年12月止,全台只有台北市與新竹縣二處有合法飼養登記東非狒狒共15隻,此外新竹縣150 隻不知何種狒狒(全數為六福村持有),與9隻阿拉伯狒狒分別登記在新竹縣與高雄市。

自從狒狒逃脫後,各個相關單位的說法也不一致。3月23日,桃園市政府向媒體表示,桃園市確實有人登記合法飼養狒狒,不過根據林務局掌握的資料,桃園市根本沒有合法飼養狒狒的登記;而新竹市在隔(24)日又向媒體說明,六福村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登記150隻草原狒狒、8隻阿拉伯狒狒、5隻東非狒狒;不料當天六福村卻表示「僅有兩種狒狒」,分別是東非狒狒156隻,阿拉伯狒狒8隻。

陳玉敏指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展演管理辦法》,個人或展演場所飼養、繁殖的保育類野生動物,都應該被確切管理與掌握,動物園基於教育目的要繁殖,也應該向地方政府繁殖申請。她表示:「地方政府幾乎也都是聊備一格備查而已,從未要求全台展演場所建立繁殖物種的基因庫,提出繁殖管理計畫,以避免不斷近親繁殖、危害動物身心健康。」

桃園市農業局捕捉後將狒狒交給六福村,引發林務局不滿。圖片來源/Facebook

誘捕過程混亂 中央地方不同調

不僅如此,誘捕過程也相當混亂,甚至出現「中央地方不同調」的情況。林務局保育科長鄭伊娟原先指出,在規劃捕獲東非狒狒時,有一併將狒狒的去處考慮進去,林務局為此早已通知台北市立動物園與屏科大,希望2處能整理檢疫空間,屆時將擇一安置狒狒,若遲遲找不到飼主,最後將由台北市立動物園長期收容。

不料,27日下午桃園市農業局成功捕獲狒狒後,除了第一時間聯絡媒體外,也將狒狒交由協助捕獲的六福村獸醫師帶回園區檢疫,讓在場人員傻眼,林務局對此也有所不滿。
鄭伊娟指出,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因此此案可由桃園市府決定,除非真的找不地點檢疫、安置,才會請中央機關協助,不過她也強調:「東非狒狒是保育的野生動物,有一定的收容作業流程。平時我們尊重地方政府的決定,但保育類有一定的收容作業流程,因此一個月檢疫期滿後,會再和桃園市、新竹縣府做協調,送往公立收容中心,目前仍以台北市立動物園為安置首選。」

對此,桃園市農業局回應,圍捕過程中狒狒有受傷,因此先由獸醫進行緊急救治,後經獸醫建議,送往六福村進行後續醫療。

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指出,狒狒之死不是鬧劇,而是台灣行政失靈下的悲劇,因為動物在台灣是人人都要管、人人卻都管不到的狀態。邱顯智建議,許多先進國家都訂定「動物園法」,有專責機關管理動物園,掌握每隻動物狀況,包括繁殖情形,避免動物產生近親繁殖問題,更要阻止動物透過任何管道流入地下市場。

至於這隻狒狒到底是什麼品種?目前狒狒屍體已經送抵台北市立動物園檢驗,28日下午屍體送往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進行解剖,以釐清死因。林務局表示,屏東科技大學副教授蘇秀慧在事件之初,曾從照片判定可能是豚尾狒狒,最終仍須採檢確認物種。台北市動物園初步判斷物種是東非狒狒,但不論是東非狒狒或是豚尾狒狒,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

鄭伊娟補充,除了動物園逃脫的可能外,1970年代台灣民間曾引進狒狒,也有可能是當時繁衍的後代。不過究竟這隻狒狒怎麼進入國內、怎麼出現在戶外,是引進的第一代?抑或是繁衍的後代,都還有待釐清。

林務局也再次申明,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野生動物管理有明確的分工,地方政府負責管理及查核,中央(農委會林務局)為政策擬訂、督導地方政府依規辦理。本次狒狒捕捉工作為桃園市政府權責,林務局或林管處並未派遣獵人或任何人員至現場參與,桃園市政府須釐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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