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張御丞( 輔仁大學「寵物生命關懷與陪伴」課程講師 )
最近在臉書上看到一個由某位「餵養流浪動物者」所提出的問題:如何透過「動物保護法」保障其「可以在某個範圍內繼續餵養流浪動物」的權利?筆者雖然不知道真正的答案,但可以確定這只是冰山一角。
據我所知,光是新北市一年便接獲上百件與之有關的申訴案件;支持餵養者與反對餵養者的衝突不斷在各地發生,雙方的立場不但涇渭分明、而且各自擁有大量支持者,業已成為台灣社會長期存在的難題之一。
有鑑於此,多年前某些縣市政府便已致力於「餵養管理政策」之推動,包括
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等;以「新北市動保處」為例,自105年起定期舉辦「流浪毛寶貝乾淨餵養」講習,並於課程結束後發給「流浪毛寶貝乾淨餵養卡」和不鏽鋼製的「心食器時代」食盆。
「流浪毛寶貝乾淨餵養」講習的第一個重點:
餵養者應使用器皿(例如:上述的「心食器時代」食盆)餵食,且事後必須立刻收走器皿、同時清理環境,以積極建立乾淨餵養習慣、避免造成髒亂。
簡言之,無論餵食飼料、罐頭或鮮食皆然,周圍環境必須保持乾淨,以免製造髒亂干擾他人,就是典型的乾淨餵養;如果食物未能放在器皿上,而是將之直接倒在地上,一旦流浪狗貓沒吃完,且事後未能加以清理,便可能腐敗、發霉或生蛆而造成附近居民的困擾。
除此之外,當年的「新北市動保處」陳淵泉處長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經特別強調:
如果你要餵養貓狗的話,要引到比較偏僻不影響人的安全跟衛生的地方去餵養。
因此「流浪毛寶貝乾淨餵養卡」背後印有「注意事項」,內容如下:
- 本卡每年換證一次。
- 本卡為「流浪毛寶貝乾淨餵食」講習人員之身分證明,應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使用。
- 持用本卡遵守流浪毛寶貝乾淨餵食守則,否則回收本卡。
意即「流浪毛寶貝乾淨餵養卡」的持有者,必須遵守「盡量遠離人群」以及「維護環境衛生」兩大原則,而非隨意到處餵養,否則將取消資格。
「流浪毛寶貝乾淨餵養」講習的第二個重點:
透過餵養讓流浪狗貓可以存活且願意親近人類,以方便執行TNR(Trap捕捉-Neuter 結紮-Return 放回),進而有效控制流浪狗貓數量,並降低人類與流浪狗貓之間的衝突。當流浪狗貓絕育之後,因發情而來的叫春或打架等問題將大幅改善,比較能夠獲得附近居民的接受與支持;流浪狗貓的數量不但能夠有效減少,同時可以避免因過度繁殖而導致其生存空間受到壓迫。
「流浪毛寶貝乾淨餵養」講習的第三個重點:
除了各種相關的法規之外,還分享了乾淨餵食的案例與理性溝通的技巧,以避免「餵養流浪動物者」和「反對餵食的居民」之衝突。
透過「乾淨餵食」改善環境衛生問題並減少流浪狗貓數量以後,必須再加上良好且充分的溝通,方能循序漸進營造友善動物社區、改善流浪狗貓的生存環境與品質,並為其謀取最大的福祉。
新北市「流浪毛寶貝乾淨餵養」講習至今已舉辦了至少十期,除了上述的三大重點外;希望透過「乾淨餵養卡」建立「乾淨餵食地圖」,將流浪犬貓數量分區統計並建立檔案庫,進而協助流浪狗貓的管理與防疫,則是推動本政策的終極目標。
對我而言,由於人類自私棄養而造成狗貓流落街頭,才會出現後續的餵養行為,因此筆者期盼政府能夠更加重視源頭管理,除了落實寵物登記並教育民眾「終養不棄養」的重要觀念,方能達到零棄養的最高境界,如果沒有流浪狗貓的存在,何來餵養可言?
無論各位讀者是否認同新北市動保處的作法,無論您居住地的動物保護處或動物防疫所是否將「餵養流浪動物」納入管理;總而言之,如果餵養流浪狗貓後未能妥善清理而影響環境衛生,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第50條,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