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娉婷/報導
石虎在台灣屬於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許多關心動物的人,都希望能為物種保育做出一些貢獻,不過,幫牠們跨物種找「代理孕母」,可能不是個好方法,也搞錯了石虎面臨的危機。
今(12)日上午,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大學的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撤銷一項打著保育名號、要將「石虎」與「家貓」進行「異種複製」繁殖的研究計畫,並呼籲學界重視研究倫理,停止不當動物實驗。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研究員饒心儀說明,這個由台大學者所提出的「異種體細胞核移置與其複製胚幹細胞應用於石虎保種之探討」動物實驗計畫,操作方式為採集路殺石虎的皮膚組織,培養後從中取得細胞核;接著從動物醫院取得母貓絕育取出的卵巢,從中取得大量卵母細胞;將石虎的細胞核與家貓的卵母細胞結合,培養為囊胚細胞;最後從繁殖場購入十多隻貓作為「代理孕母」,將囊胚細胞植入貓的子宮,觀察是否能懷孕及誕生「複製石虎」。
饒心儀表示,目前這項研究計畫已經通過台大內部「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IACUC)的審查,正在跟相關部會申請經費,預計從今年8月開始執行,為期三年,然而,這項研究的必要性、合理性都相當令人質疑。
針對計畫,動保團體從石虎保育、科學倫理及動物福利的觀點提出質疑,首先,饒心儀指出台灣的石虎面臨的生存威脅有「棲地喪失及破碎化、棲地品質惡化、路殺、畜牧衝突、非法獵捕、流浪犬貓威脅」六大類,保育石虎需從這些方面著手,而這項研究計畫稱複製石虎可以「提升石虎族群數量和保存生物多樣性」,理由冠冕堂皇,但方向完全錯誤。
此外,「複製石虎」到底是不是石虎也是個問題,饒心儀表示,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一份針對已絕種動物的復育指引就指出,在表觀遺傳學、粒線體DNA、微生物基因體上,複製出的動物與原本的物種可能已不相同,因此只能稱之為生態系的「代理者」,而非原物種,因此透過異種代理複製出生的石虎,即使存活,是否能野放都還有相當爭議。
事實上,貓科動物的異種複製研究失敗率極高,多年來僅有一例「非洲野貓+家貓」的研究有少量存活個體,而這還是在非洲野貓和家貓是「同屬、不同種」的狀況下,石虎和家貓則為「不同屬、不同種」,親緣關係更遠,饒心儀表示,韓國一個研究團隊也分別在2006年和2010年進行過石虎複製實驗,皆以失敗告終,極少數成功著床的胚胎也全都胎死腹中。
此外,該研究的計畫書完全沒有提到,若成功產下複製石虎寶寶、複製石虎寶寶也有幸存活,這些動物會去往何處,是交由專業保育機構照護、野放嗎?還是留在台大繼續進行動物實驗?動保團體抨擊,如此罔顧研究倫理的計畫書竟能通過台大IACUC的審查,令人震驚。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科學進步始於人類的好奇心,但也必須去平衡利益和傷害的代價,並接受適當的審查機制與公眾監督。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秘書長陳美汀則再次強調棲地保育的重要性,並指出石虎保育的困境並非來自繁殖,此外,在這樣的狀況下繁殖出的個體是否真的是石虎,也需要更進一步的討論與證據,因此以石虎保育的前提去做研究是有疑慮的。
陳美汀說:「我相信其他領域的學者可能是為了幫助瀕危物種,但還是要抓住重點,到底什麼才是最重要的,以及這件事的後續發展是否有可能,相關單位都需要好好去評估。即使石虎的野外棲地狀況真的不好了,真的需要做繁殖復育計畫,還是有圈養個體可以去繁殖,不會需要去動用到這樣的技術,因為石虎的繁殖沒有問題,其實關心石虎的民眾和學者,可以投入更多的資源在野外的棲地上。」
陳美汀另表示,除了上述協會立場外,就她個人經歷來說,也對此有很深的感觸,「我看過很多名為研究和保育的計畫,其實最後常常造成的是動物的痛苦,我知道很多人可能會覺得自己是好意,但如果沒有很仔細地在道德標準把關,我們常常會好意做出不好的事。」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及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共通呼籲,台大應撤銷這項實驗計畫;農委會應檢討、改革動物實驗管理制度「球員兼裁判」、「外部委員功能不彰」、「未落實利益與傷害評估」等缺失;林務局則應建立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使用保育類動物或其產製品、檢體的審查原則,避免遭濫用、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