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查緝不當飼養狗場 沒入134犬貓 負責人為虐狗累犯

記者 李娉婷/報導

雲林又見惡質狗場!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本(2)月就接獲民眾檢舉,林內鄉有一處私人狗場涉嫌不當飼養及虐待,防疫所和動團突襲稽查後,發現飼養環境髒亂、部分犬貓消瘦病弱,由於違法狀況明確,加上狗場負責人陳男曾違反《動物保護法》導致犬隻死亡,已被列入「黑名單」,不可再飼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防疫所因此將場內134隻貓狗全數沒入,全案將依動保法相關規定裁處。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於林內鄉查獲一處不當飼養狗場,負責人陳男在多年前早已被禁止飼養犬隻。   取自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台灣民間收容所品質參差不齊,有用心照顧動物、確保動物福利園區,但超量收容並不當飼養的場所,也並不罕見。台灣NOE行動組織負責人李榮峰表示,這起案件最開始是陳男以動物威脅女友,稱她如果不回來,就要餓死這些貓狗,女友因此對外求助。在台灣NOE行動組織剛開始介入時,也不知道這名男子其實是他們早已知道的飼養黑名單人物,在向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通報的同時,他們也一邊蒐集資料、和對方交涉讓愛媽進入園區餵食,最後才發現,原來此案的陳男,就是曾用暱稱「Andy」在網路活動、進行動物救援的男子。

據了解,陳男常以動物救援來募款,但收取款項後,卻未將動物送醫;2015年時,陳男甚至在彰化因未善盡飼主責任導致犬隻死亡被判處拘役10日、併科罰金10萬元,且根據動保法不得再飼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根據判決書所述,陳男當時導致兩犬死亡,其中一隻巴吉度被發現時已死亡,另一隻哈士奇則是瘦到只剩10.5公斤,全身都是便溺、身上有多處褥瘡,而正常哈士奇體重是20公斤,該犬被送醫急救,最後仍宣告不治。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1831號刑事判決)

李榮峰表示,在過年前,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曾前往陳男的狗場稽查,當時清點犬貓數量為91隻,但陳男當時其實是將較瘦弱的動物藏匿於室內空間。因此2月16日,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會同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台灣NOE行動組織再次前往該園區突襲稽查,現場清點計有狗約90隻、貓約40隻,犬貓共計134隻,飼養環境髒亂、糞便堆積且通風不良,並有部分犬貓消瘦病弱。

被沒入的犬貓。   取自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技正鄭安國表示,經調查,陳男是在4年前搬到雲林縣,繼續飼養犬隻、違法勸募,「那裡環境非常不好,有些犬隻非常弱小、飼養狀態不好」,由於違法事實明確,防疫所將所有犬貓全數造冊、沒入,但由於收容空間有限,其中66隻狗責付陳男於原址繼續飼養,防疫所會持續前往檢查,若有犬隻傷亡,絕對會追究其責任。

對於雲林縣目前的收容空間,鄭安國說明,雲林縣是採取委外方式,委託4間民間收容所安置犬貓,收容量約為400隻犬貓。另有8間配合的動物醫院,在一般流程中,若有遊蕩動物入所,會先送交動物醫院,除了有醫療需求能更即使處理外,動物醫院多位於市區,也能增加動物曝光度,7日後無人認領養,就會轉移到委託的民間收容所。對於此案的犬貓,鄭安國表示,若民眾想領養,可以先到全國動物收容資訊網查詢,或和防疫所聯絡。

目前此案的動物已開放領養。   取自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雲林縣縣長張麗善則特別於縣府新聞指出,雲林縣自2013年起已查獲蘇O財及本案陳O名等人,打著犬貓救援名義利用民眾愛心,大量收容救援動物並收取不一費用,又未妥善照顧動物,導致後續病弱未就醫或有不當飼養等情事,已嚴重影響動物福利、造成公安風險,因此請民眾在行善之餘,也應慎選私人團體,避免愛心流為不法人士斂財手段。

李榮峰也呼籲民眾,不要再將任何動物送到陳男手中,有將貓狗寄養、中途在「陳柏名狗園」的愛爸愛媽,也請和防疫所聯絡將動物帶回,他表示陳男已是虐待動物及非法勸募的慣犯、累犯,希望未來不要再有民眾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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