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昱賢/報導
長期關注動物權(animal right)、創黨目標是將動物保護納入荷蘭憲法的政黨「愛護動物黨」(Party for the Animals)日前在荷蘭參議會通過一項動議,呼籲荷蘭政府和歐盟執行委員會禁止進口袋鼠肉與袋鼠相關製品,愛護動物黨指出,獵殺袋鼠的手段不人道且缺乏監管措施。對此,澳洲提出相關數據,表示袋鼠數量過剩,若不進行「商業獵殺」將會對環境造成衝擊。
愛護動物黨長期關注動物權與動物福利(animal welfare),他們是世界上第一個進入國會的動物政黨,在荷蘭參議院、眾議院各有3和6席議員席次,歐洲議會則有1席議員席次。雖然席次並不多,卻能發揮關鍵影響力,動物保護納入荷蘭憲法的討論也從未停歇,只可惜目前仍未有相關的憲法修正案進入議會。
日前荷蘭參議院通過愛護動物黨議員Frank Wassenberg提出的動議,該動議呼籲政府「與歐盟委員會一起解決袋鼠肉和袋鼠製品等爭議產品進入歐洲市場的議題」。Frank指出,多數袋鼠肉和袋鼠皮革製品都出口至歐洲,然而,澳洲的商業獵殺袋鼠卻有重大的動物福利問題,不符合歐盟的動物福利規範。
在澳洲,每年約有150萬隻野生袋鼠在商業獵殺活動中被死亡,數字可能因需求或乾旱而有所變化,主要被獵殺的物種有東部灰大袋鼠(Macropus giganteus)、西部灰袋鼠(Macropus fuliginosus)、紅袋鼠(Macropus Rfus)和岩大袋鼠(Macropus robustus)。這些物種沒有被列為受威脅物種,普遍認為族群數量充足,澳洲各州會自行訂定可獵殺的年度配額,根據澳洲農業、水和環境部估計,全國5000萬隻袋鼠中,每年約有3%袋鼠被獵殺後製成袋鼠肉。
一般來說,商業獵殺袋鼠需持有專業射手執照,需一槍擊中袋鼠頭部,讓其快速死亡,在肢解袋鼠屍體前,應先去除其頭部,確認袋鼠已經死亡。然而澳洲動物正義黨(Animal Justice party)卻指出,並非所有射手都能一槍斃命,也非所有射手都會摘除袋鼠頭部,因為澳洲政府並沒有監管的機制。
新南威爾斯州議員Mark Pearson於去年10月開始商業獵袋鼠的調查,他們發現新南威爾斯州缺乏有效監管,野生動物部門並不曉得確切的獵殺數量,也不清楚有多少人符合動物福利規範。他表示:「他們不知道外面有多少袋鼠,他們不知道射手殺了多少隻,他們也不知道袋鼠是如何被殺;他們也不知道有多少幼崽被殺,這真的很恐怖。」
除了獵殺與肢解過程中的動物福利問題外,「澳州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 Australia)指出,最大的動物福利問題是如何處理袋鼠幼崽,發言人Di Evans表示:「多數雌性袋鼠的口袋裡或腳邊都會有一隻幼崽,這些幼崽沒有母親就無法生存,這是很難解決的問題。」他指出,如果獵人快速地以鈍器敲擊幼崽,就能符合人道原則,然而這樣的技術並不容易,他解釋:「多數逃跑的幼崽會被捕食或是活活餓死。」
雖然荷蘭農業部長Henk Staghouwer支持這項動議,表示他將「關注商業獵捕袋鼠的動物福利」,但他也坦言,礙於目前的貿易法規,荷蘭或歐盟要推出袋鼠製品的進口禁令仍有層層阻礙。荷蘭外交部則為澳洲辯護,指出澳洲正在和歐盟談判自由貿易協定、消除貿易壁壘,這個階段不應該對澳洲出口增加更多限制。
面對外界的質疑聲浪,澳洲政府與8位野生動物學家共同撰寫了《生態管理與恢復》特刊,內容是針對袋鼠「數量過多」的族群管理手段。其中一位作者John Read指出,在面臨數量過多的袋鼠族群時,商業獵殺比其他手段更好,他解釋:「在沒有野狗的情況下,商業獵捕是首選的管理方法。」他補充:「動物權利組織的主張會帶來反效果,被獵殺的袋鼠當然會減少,但這並不能減緩袋鼠的繁殖率,如果牠們沒有被專業射手獵殺,那麼牠們只會被民眾毒死,或是直接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