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以色列環境保護部長席爾曼(Idit Silman)7月15日簽署命令,將尼羅鱷(Nile Crocodile)從「受保護野生動物」重新分類為「圈養野生動物」(tended wild animal),允許保安機構基於安全目的飼養鱷魚,為國家安全部長班格維爾(Itamar Ben-Gvir)以鱷魚護城河包圍監獄、防止囚犯逃脫的爭議計畫掃除關鍵法律障礙。此決定不僅無視部內法律顧問的警告,也遭以色列自然及公園管理局批評「毫無法律依據」。
綜合外媒報導,在原本的「受保護野生動物」分類下,尼羅鱷僅能由持照動物園等機構基於教育與研究目的飼養;重新分類後,包括以色列監獄署(Israel Prison Service)在內、經授權的保安機構也可飼養鱷魚,但須符合自然及公園管理局(Israel Nature and Parks Authority)局長訂定的條件、防止鱷魚流入野外,並由環境保護部長認定「基於安全目的確有必要」。
這項計畫源自班格維爾2025年12月與監獄署長雅科比(Kobi Yaakobi)的會議。據以色列第13頻道(Channel 13)報導,班格維爾提議仿效美國川普政府在佛州設立的「鱷魚惡魔島」(Alligator Alcatraz)移民拘留中心,將巴勒斯坦安全犯關押在鱷魚環繞的設施中,首選試點為南部的克茨奧特監獄(Ketziot Prison),該監獄關押大量2023年10月7日襲擊事件後被捕的哈瑪斯(Hamas)成員。今年1月,監獄署高層更參訪北部的哈馬特加德爾(Hamat Gader)鱷魚養殖場,評估取得鱷魚的可能性。
然而,環保部法律顧問德羅里(Neta Drori)早已警告席爾曼無權單方面為此鋪路。德羅里指出,現代監獄使用鱷魚作為安全措施「沒有任何已知的專業先例」,與監獄署宣稱美國及南美洲曾有先例的說法相悖;她也強調,監獄署雖自稱可借鏡照顧犬隻的經驗確保動物福利,「但該機構顯然不具備飼養鱷魚這種危險野生動物的專業」。
自然及公園管理局同樣反對,指依法野生動物僅能基於教育、研究與公共資訊目的持有,計畫並不可行。一名官員向《耶路撒冷郵報》(The Jerusalem Post)表示:「部長的作為違背她自己的法律顧問、違背自然及公園管理局的法律意見、違背管理局全體會議,也違背法律。換句話說,這毫無法律依據。」該局全體會議預計近期將再度討論此案。
動保與環保團體則從動物福利角度提出質疑。以色列動團指出:「鱷魚是有感知能力的生物,對空間、水、溫度與自然行為有複雜的需求。」團體也提醒,鱷魚在冬季會大幅減緩新陳代謝、行動變得遲緩並停止進食,質疑以鱷魚「站崗」防止越獄,不僅罔顧動物福利,實際上也難以達成安全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啟發此計畫的佛州「鱷魚惡魔島」拘留中心已在近期關閉。隨著自然及公園管理局準備重啟討論、法律爭議懸而未決,這項把野生動物當作「獄卒」的計畫能否落實仍有待觀察。

